更新时间:2022.02.26
行政复议后应当在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算。若是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的范围如下: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
1、确认执法机关已对你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通俗说,就是执法机关已经向你送达具有决定性的法律文书,如:处罚决定书、强制措施通知书等。如果遇到不依法执法的机关,切记留存执法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录像、照片均可)。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
以下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对行政复议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为: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对于行政复议的结果是不能再提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若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提起行政复议期限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
《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有: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应当提起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应当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行政复议的时间一般有六十日。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作出复议决定,维护其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后可以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行政诉讼之后是不能够复议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会对拒绝执行人给予处罚。《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