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6
高利转贷追诉的规定是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六条,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应予立案追诉。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自然人犯此罪的,追诉期为十年,单位犯此罪的,追诉期为五年。 因为自然人犯此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追诉期为十年;单位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追诉期为五年。
高利转贷罪的追诉时效,会按照具体的量刑年限来定,犯罪经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五年有期徒刑; 2、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或者十年有期徒刑的,经十年有期徒刑; 3、个人犯高利转贷罪的诉讼时效是10年,单位犯高利转贷
对于高利贷中不超过双方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率,是受法律保护的。而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高利贷作为一种违法行为,我国法律并不保护,同时民间借贷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的,该部分利息借款人可以不还。
高利贷受法律保护的范围是:利率不超过双方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高利贷作为一种违法行为,我国法律并不保护,同时民间借贷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的,法律不予保护。《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
放高利贷属于国家强制禁止的行为,一般放贷人不单单是放贷一种行为,还会涉及其他(比如催账、讨债的行为过激),在如今打黑除恶紧要关头,可能会有涉黑、涉恶的定性。
高利转贷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贷管理制度,也就是信贷资金市场秩序。 高利转贷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贷款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高利转贷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2、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3、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4、犯罪主体为有借贷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高利转贷罪的犯罪构成包括: 1、高利转贷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高利转贷罪立案标准如下: (1)个人高利转贷的,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单位高利转贷的,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高利转贷罪立案标准如下: 1、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2、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高利转贷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