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有: 1、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 2、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3、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在以下情形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1、承租人怠于行使优先购买权,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在拍卖5日前已经通知承租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第九百零三条和第七百八十三条规定,留置权优先抵押权的法律依据有: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是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共有人更优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应当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除外。
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是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股东依法对外转让股权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
未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或者未向其他股东通报转让价格等主要条件,股东与非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 或者与非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价格或者其他主要条件低于告知其他股东的价格条件的,其他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 合同撤销后,未经其他股东半数
股权转让中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是: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确定。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公司法之所以规定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有限责任公司的老股东可以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权。
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表现有: 1、行使时间,优先购买权只有在卖方与第三方签订销售合同时才产生,权利人只能从此行使权利; 2、权利和具体化,向法院起诉行使权利,要求法院以国家强制力保护其权利的实现; 3、诉讼请求,原告可以向法院起诉被告履行优先购
股东优先购买权属于法定权利,具有股东资格的人就享有优先购买权。当债务人不按期履行法院的判决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法院可以转让、拍卖股权,同公司股东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