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转让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1、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2、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
瑕疵股东依然可以转让股权。瑕疵出资股东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不得以出资存在瑕疵为由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无效。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可表现为不履行与不适当履行两种形式,其中股东出资瑕疵属于不适当履行。
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条款赋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全面的股权转让意义自治,但意义自治并非没有边界。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禁止股权转让的。这一规定明显违反了股东对财产权的自由处分,章程的规定无效。 虽然
股东出资不足一般不会影响股权转让的效力,但是在转让时出让人应当如实告知出资不足的事实。受让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一事实,仍然受让转让方出让的股份,则股权转让合同有效,而且受让方与转让方应当就出资瑕疵的存在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不需要股东会决议,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要股东会决议,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如果在股权转让前公司股东会已经表决通过股利分配方案,只是没有落实,由于股利分配方案通过后股东对股利就有独立于股权的债权请求权,出让人即使转让了股权也可以请求该分红;如果股利分配方案是在股权出让后通过的,由于分红收益权依附于股权,则出让人无权
公司内部股东股权转让条件: 1、双方须就股权转让达成合意; 2、符合公司章程对内部股权转让的有关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其他股东不同意过户,当事人可以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股权。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东间股权转让无需事先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双方达成合意的,应当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才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 1、名义股东对内按照协议承担相应责任,对外承担隐名股东应承担的-切责任。 2、对债权人、对隐名股东
公司个人股东转让股权,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股东,并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股权是可以进行质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