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1
调解书不公开。调解书是当事人之间对私权处分的结果,属于当事人处分自己权利,当事人达成了协议属于自治形式。因此,在调解方式结案的文书当中,不体现法官的新政和裁判的过程,达不到网上公开的价值,除非当事人自愿公开。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最高法发
调解书与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人民法院调解的性质决定。诉讼调解在人民法院合议庭或者审判员的主持下进行,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结果,也是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审结案件的一种方式。 调解书与有效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保证法律
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的不同点: 1、仲裁调解在解决争议中,不能强迫其调解;仲裁裁决中的某些程序和规则不允许当事人以协议予以排除。 2、仲裁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办法;仲裁裁决是指由双方
仲裁裁决书与仲裁调解书的相同之处: 1.仲裁裁决书和仲裁调解书在送达完成后,证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已从仲裁的程序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劳动人事争议,标志着双方当事人的劳动人事争议已经经过仲裁程序。 2.在仲裁裁决书和仲裁调解书生效之后,双方
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的不同点: 1、仲裁调解在解决争议中,不能强迫其调解;仲裁裁决中的某些程序和规则不允许当事人以协议予以排除。 2、仲裁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办法;仲裁裁决是指由双方
裁判文书是公开。裁判文书不允许根据案件类型、影响大小等选择性公开,司法公开和司法公正应是对每一个案件的追求,而非部分案件。根据规定,最高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原则上均应当上网公开。文书上网前进行技术处理隐去个人信息,例如,只公开当事人的姓
裁判文书与判决书的区别如下: 1、二者适用的事项不同。判决书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上的法律关系以及部分的程序问题;裁定书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比如说当事人申请回避、申请管辖权异议、申请财产保全等这些程序的事项
裁判文书是公开。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并通过政务网站、电子触摸屏、诉讼指南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告知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相关规定。
裁判文书是公开。裁判文书不允许根据案件类型、影响大小等选择性公开,司法公开和司法公正应是对每一个案件的追求,而非部分案件。根据规定,最高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原则上均应当上网公开。文书上网前进行技术处理隐去个人信息,例如,只公开当事人的姓
仲裁调解书有强制执行力。 仲裁委作出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仲裁协议
仲裁委作出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仲裁调解书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仲裁调解书由仲裁机关制作,用于记明申诉人和被诉人自愿达成协议的内容,与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