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8
公司清算中剩余财产的分配,应当遵循以下规则,即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这里所指的剩余财产,是指公司财产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未作清偿的不得分配。
一、公司的清算程序如下: (1)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应当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3)清偿债务; (4)
清算组织正式成立后,公司即开始进入实质性清算程序。具体包括: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 三、提出财产估价和清算方案。 四、分配财产。
公司法清算的具体程序为:成立清算组;接管公司;清理公司资产;公司资产评估;核定公司债务;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处理公司财产;清偿债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
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时,为终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和程序。 公司清算的范围为公司的出资、资产、债权、债务的审查。
清算财产是指用于清偿企业无担保债务和分配给投资者的财产,包括: (1)宣布清算时企业所拥有的可用于清偿无担保债务和向投资者分配的全部账内和账外财产。 (2)企业清算期间按法律规定追回的财产。 已经作为扣保物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可以不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方案包括: 1、成立清算组; 2、及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将方案报确认后依法进行清偿; 5、制定清算报告,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
公司清算内容包括: 1、通知、公告债权人; 2、清理公司财产;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理债权、债务; 5、分配剩余财产; 6、办理注销登记。
一般行政处罚程序的程序都有调查、审核、决定、送达。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股权转让包括以下程序: 1、转让双方进行洽谈、对进行交易的事项进行初步确定; 2、通知各个股东,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
行政复议的程序包括: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2、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所应当经过的一般程序主要是指下列内容:先由行政机关决定是否立案;然后依法调查违法事实,并收集有关证据;再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最后将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要求其及时履行。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