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特点: 一、必须是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的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必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父母
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债务是可转移的,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转移。 (2)约定债务转移的以债权人同意为必要条件。 (3)产生了新的合同关系,转移前之合同关系消灭,转移后的合同关系产生。 (4)合同主体已经变更,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点: 1、必须是生产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之日止的期间。 2、必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活动。
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下列特点:一般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需要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以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来负担该债务;以及该债务需要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夫妻共同债务有两个特点: 1、必须发生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之日止; 2、必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活动。 相反,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
具体来说,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夫妻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
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
离婚时的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下列规定进行处理: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分担。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履行法定赡养义务而承担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过程中的债务和共同财产、共同经营。
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可能是夫妻共同债务,只要该笔债务用于婚后夫妻双方的生产经营及夫妻的家庭生活,那么名义上是一人负债实际上是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对该笔债务进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