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是不需要重新签署的。企业更换法人代表,不需要买断工人工龄,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主体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是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因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不需要重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后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的,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因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当然,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重新签订劳动合
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就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如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有效的条件,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主体合格,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就是有效合同。
分公司是否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的确认方式:若总公司赋予分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权力,则其可以订立劳动合同,如没有赋予相关权力,则不能订立劳动合同。且分公司有独立人格的,可以以其个人名义订立,没有独立人格的,只能以总公司名义订立。
分公司是否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要看分公司是否取得了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长期合同重新签订可以拒签。合同到期之前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合同变更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若是另一方同意签订的,则新签订的合同对于双方均产生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