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立案标准: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这三种情况下都可以被立案追诉,按挪用资金罪处罚。
非国有公司、企业的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是: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
我国法律目前没有“挪用公司资金罪”这一罪名,该罪在《刑法》中被称为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如下所述: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
挪用公司资金罪的立案标准: 1、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作为个人用途,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应予立案; 2、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作为个人用途,数额较大且用于进行营利活动的,应予立案; 3、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应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处罚是: 1、一般来说,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是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主要是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的对象是单位的资金,即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对象是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扶贫、优抚、移民、救济的款物。
认定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如下: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认定挪用公款行为应注意的问题: 1、考察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2、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行为,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从事公务过程中实施的; 3、考察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具有三性。 4、考察所挪用的款项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认定挪用公款行为应注意的问题: 1、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行为,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从事公务过程中实施的; 2、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对于挪用公款罪,应这样从资金上认定其量刑标准: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