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继承遗产的遗嘱并不是一定要公证的,由当事人根据自身需要来选择,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遗嘱有效的条件有: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没有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购房者在办理产权证时应准备的材料如下: 1、应提供房屋全款发票复印件;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外省市人需提交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复印件(如是联名购买,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房产分割协议书,外省市共有人需提交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复印件); 3、房屋契税
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先看一下是否需要将房产证更换为不动产证。确认需要换证的是涉及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情况。若不需要任何变更,则不必要换证,原房产证实行“不变不换”的原则,持续有
(一)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二)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三)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
没有遗嘱,但遗产继承也可以申请公证。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等。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明、遗嘱原件、遗产产权证明等,办理继承公证要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查通过的,制作继承公证书并发放给当事人。
房产继承一般有两种,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如死者生前留有遗嘱根据遗嘱进行财产分配即可。如无遗嘱需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到派出所办理); (2)被继承房屋的产权证明或者其他凭证;
遗嘱办理继承公证流程如下: 1、申请受理。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时,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遗嘱人身份证明; (2)遗嘱所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其他有产权证明的财产产权证明; (3)公证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
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本人办理。需要的材料有: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遗嘱原件、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还要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除此之外,立遗嘱人还要在公证机构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中要包含申请人基本情况、公证事项、公证书用
主张继承遗产需要提供下列证据: 1、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2、主张继承遗嘱的,应当提供遗嘱; 3、主张遗赠的,需要提供遗赠抚养协议。在这种情况下,还需要提供根据遗赠抚养协议履行相应义务的证明材料; 4、主张法定继承的,应当提供户籍、出生证明
遗产继承起讼需要的证明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死亡地、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3、被继承人遗产的类型、数量、金额、遗产由谁占有、使用、收益、保管的证明材料; 4、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其余形式
遗产继承纠纷需要收集下列相关证据:证明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证据等。并且如果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还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证据需调查属实,才能作为事实认定依据使用
涉外继承公证应该提交如下材料: 1、继承公证申请书; 2、继承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的遗产权属证明; 4、继承权证明材料。例如,遗嘱或被继承人与申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5、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