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不包括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等的方式。出资人可以以货币,以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有限公司股东义务在我国有遵守公司章程;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等。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出资方式具体如下: 1、货币。要求货币出资的部分必须占到注册资本的30%。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 2、实物。实物的范围比较广泛,可以是房、车,也可以是机器、设备、原材料等,但
股东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出资,以及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还可以用货币计价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股东应当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价值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
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认缴制,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出资方式不包括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信用等。但是股东可以以货币、实物以及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及时转移财产的所有权。
《公司法》规定出资方式不包括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集体土地所有权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
《公司法》股东出资责任是如实出资,不得抽逃出资、虚假出资。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相应的账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转移财产的所有权。
公司法股东出资方式有: 1、货币。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 2、实物。实物指有形物,法律上把财产区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大类,实物属于有形财产的一部分; 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出资方式和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方式。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具体包括: 1、货币形式(包括本国货币和外国货币); 2、非货币形式,例如,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3、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