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孩子对父母是有法定的赡养的义务的。不管抚养权是归哪一方,孩子对父母双方都是要尽赡养义务的。当父母年老的时候,缺乏劳动生活能力或者是生活困难,这个时候成年子女是要向父母支付赡养费的。如果不支付,那么父母也可以向法院请求判决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因
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具体如下: 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
养子女是有赡养义务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养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且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养子女有赡养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而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故可判断,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
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仅仅是离婚的不能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子女后养父母离婚的并不必然导致收养关系的解除。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所以即使养父母离婚,他们与养子女仍然有收养关系,除非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才能解除收养。
父母没有抚养子女的,子女仍应当承担赡养义务。但是,如果父母有能力抚养而拒不抚养,故意遗弃子女的,子女可不承担赡养义务。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没有法定抚养义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禁止断绝关系,但如果是养子女与养父母通过合法的程序解除收养关系了,则养子女不需要再赡养养父母了,因为他们之间的拟制血亲关系已经解除。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
首先,父子关系无法断绝,因为血缘关系在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除非是收养关系);其次,司法局或公证机关是不会对这种断绝父子关系进行公证的,因为对于违背法律的合同、承诺或声明等等,公证机关是不会受理的;最后,即使父子双方自愿断绝父子关系,到时父亲
无抚养关系的子女对继父母没有赡养义务。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对于不存在抚养与被抚养关系的,从法律上讲,根据权力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无抚养关系的子女对继父母没有赡养义务。
不合法收养有赡养义务。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但是存在道德上的赡养义务。根据相关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