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经养父母抚养成年的养子女,解除收养关系后,养父母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仍可以要求养子女尽赡养义务。 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收养关系成立的,收养的孩子有赡养义务;因为根据《民法典》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要承担赡养养父母的责任。
赡养义务不是随收养关系一并解除,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收养关系解除后被收养的子女没有义务赡养养父母。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所以被收养的子女只对其亲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对其养父母无赡养义务,但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父母未尽抚养责任,子女成年后不可以拒绝赡养父母,因为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不是对等的。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利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存在虐待、遗弃、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收养关系可以由收养人与送养人协商终止。如果被收养人已经成年的话,必须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才可以通过诉讼终止收养关系。如果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不能共同生活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终止协议。如果收养人不能履行抚养义务有遗弃、虐待等侵害未成年子女
与收养方协商一致解除收养关系的可以与收养孩子解除收养关系;如果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相关法律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解除收养关系主要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解决:1.协议解除;2.诉讼程序解除。但是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解除收养关系。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限制与被收养人的年龄以及收养人履行抚养义务等因素有关。其中,协议解除包括以下
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对养父母是没有赡养义务的。根据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不是的。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对抚养其成年的养父母的赡养义务,并不因收养关系的解除而解除。如果成年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虐待、遗弃行为,养子女还应补偿生活费和教育费。
对于未尽抚养的赡养人,也是有赡养义务的。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有支付缺乏劳动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赡养费的义务,并且不会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