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抵押的房屋可以租赁。抵押权只是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人就某物设定抵押后仍对该物享有所有权,只要租赁期限不超过债务的清偿期,抵押人可就抵押物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即有权将抵押物租赁。
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将抵押的房产出租,但在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抵押权人不具有约束力。房屋抵押前签订的租赁合同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房屋已抵押的,抵押人对承租人承租房屋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已出租的房产能抵押。房屋出租只是对房屋使用权的限制,并没有禁止设立抵押权。法律禁止设定抵押权的房产是以下几种: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四)已
已出租的房产能抵押。房产抵押前签订的租赁合同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但在房产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抵押权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房屋已抵押的,抵押人应当对承租人承租房屋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竞买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保证金; 2、竞买人凭银行进账单及人民法院财务收款凭证到拍卖机构办理竞买手续;交纳保证金人数不足两人的,不得举行拍卖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3、拍卖
已出租的房产可以抵押。由于出租在前,抵押在后,买卖不破租赁。抵押权生效后,不能影响承租人的合法利益,即保障承租人在承租期间的利益,在这个前提下,抵押权人才能行使抵押权。
抵押人可以出租抵押房屋,抵押权与出租权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将已抵押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有效,但租赁权不能对抗抵押权。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时,如果抵押权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房屋已抵押,抵押权人对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权
房产抵押后,该房屋可以出租。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的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但是,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已抵押的房屋可以出租,但是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如果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人的出租行为可能损害其抵押权的,则可以请求抵押人对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其债务或者提存。
已出租的房产能抵押。房产抵押前签订的租赁合同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但在房产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抵押权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房屋已抵押的,抵押人应当对承租人承租房屋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被查封的房产不可以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