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回避的对象与情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其中审判人员既包括审判员,也包括陪审员。上述人员遇有下列情形时,应予以回避: 1、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2、与本案当事
审判工作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证审理的;总而言之,可能影响案件审理公正的都应当回避。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我国民事诉讼中,回避的适用情形主要有: 1、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所以,与本案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
公司法股东回避的情形包含: 1、交易对方; 2、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3、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4、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5、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
申请回避的情形有: (一)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二)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三)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四)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主要有三种情形: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检察院回避的情形有以下: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检察人员在检察活动
检察院回避的情形有以下: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检察人员在检察活动
回避制度有以下情形:如果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2)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3)与本案有其他直接利害关系; (4)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公证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人员应当自行回避:1.是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是指办理公证事项的结果与公证人员自身的利益有一定影响。3.与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正确办证的。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书面方式提出仲裁员回避申请。如果仲裁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