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民间借贷管辖法院:债务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借款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流程主要是:准备诉讼材料,带上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间借贷纠纷管辖地的确定:首先,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次,如果没有约定的,因为民间借贷属借款合同的范畴,民间借贷纠纷属合同纠纷的一种,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间借贷的管辖,应该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在合同纠纷中,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 民法院管辖;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所以,民间借贷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间借贷可能出现口头及书面借款合同的形式,若口头民间借贷纠纷,双方当事人出借款项后,仅会出具借条,并没有约定履行地,此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纠纷的,除合同明确约定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因此,原告有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对于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民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原告具有选择权,依照民诉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法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由此可知:民间借贷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接收货币一方所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双方订立借款合同的,借款纠纷案件还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所以,民间借贷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1、若合同约定了由“联系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分三种情形: (1)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则案件只能由约定管辖法院管辖; (2)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则案件可以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3)约定管辖不明确
民间借贷可以约定管辖,民间借贷也属于合同,而对于合同的管辖,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