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民事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当事人可以向同级检察院申请抗诉,同级检察院应该受理抗诉申请;或者向本级法院、上级法院申诉。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再审被驳回的救济途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被上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后,人民检察院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可以交由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被上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后,人民检察院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可以交由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
不服再审判决的救济途径为: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工伤的救济途径: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或者对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就工伤发生其他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
法律救济途径有以下途径: 1、诉讼渠道:诉讼救济,也称司法救济,是指相对人就特定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救济,人民法院依法对纠纷做出公正裁决,为相对人提供救济。 2、非诉讼渠道:行政救济渠道,主要是指行政申诉和行政复审制度;其他救
原则上再审判决不能再得到救济,但是有三种情况除外,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公民不服法院判决时,有以下救济途径: 1、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
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行政诉
工伤的救济途径: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或者对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就工伤发生其他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伸裁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
我国目前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 (1)监察救济。相对人就行政侵权行为向政府系统的行政监察部门申诉,请求救济。 (2)立法救济。相对人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侵权行为,向人民代表大会申诉,请求救济。 (3)复议救济。复议救济相对于法院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