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 (一)医疗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贴。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住宿费。 (四)康复费用。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贴。 (九)残疾津贴。 (十)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
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伤残等级不同如下: 1、一到十级工伤一次性残疾补助金分别为27个月本人工资、25个月本人工资、23个月本人工资、21个月本人工资、18个月本人工资、16个月本人工资、13个月本人工资、11个月本人工资、9个月本人工资、7个月
如果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去上班的,用人单位要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未上班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相应的残待遇。
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计算: 1、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根据
工伤鉴定是市以上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对与工伤有关的事项进行认定的行为。工伤认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认定、停工休假带薪期间的认定、护理等级的认定、伤残辅助设备配置的认定等,职工因为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
认定为工伤,具体有以下工伤保险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其他。
赔偿项目有: (一)治(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 (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第四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根据伤残等级支付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具体标准遵照法律规定。
包括下列内容: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工伤治疗费报销。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 5、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
工伤假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在生育期间的不叫工资,一般叫生育津贴。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员工就可以依法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跟缴费的金额有关。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标准自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