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离婚证不一定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即可。但在实践中一般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并且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若双方选择诉讼离婚的,只要夫妻双方在异地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
外地户口在本市是否能办理离婚,一般因情况而定: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
本省异地可以办理离婚,但是该地必须属于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则一般应当在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如果被告不在国内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提出。
当事人不一定得回本地办理离婚证。男女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当前有些地区开通了跨省跨区离婚登记服务,凭借居住证也能在外地离婚。
起诉离婚不是必须去对方户籍所在地,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都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不是必须要去当地法院。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下落不明的,当事人还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所以当事人起诉离婚
补结婚证必须回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
外地户口一般不可以在本地办理结婚证。但若外地人与本地人在本地结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需办理结婚登记的,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一般登记离婚后户口本上也不会显示离异。在办理离婚或者结婚登记后:个人的户口本中不会自动显示婚姻状态,民政局也不会主动将离婚或结婚登记的情况通知派出所。如果本人未到公安机关变更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则显示之前的婚姻状况;如果提交《离婚证》到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