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无论其名义上是否以一方为债务人,夫妻双方负有共同偿还的责任。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定范围具体包括如下内容: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当事人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范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夫妻为满足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借的款;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范围有: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
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范围: 1、婚前一方借款购买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这些财产的债务; 2、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承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者配偶共享所承担的债务; 4
夫妻共同债务是包括以下范围的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主要包括: 1、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明确由一方继承或赠与一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