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公司有权对员工股权作出必要和合理的限制,但同时不得因此侵害股东权益。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满足一定条件,就可以转让。根据相关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就股权转让事项尽可能采取一切合理方式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该书面通知应包含拟受让人的有关情况,拟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及履行方式等主要转让条件。 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主张行使优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条件: 1、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原则上自由转让,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只需通知其他股东。 2、转让给第三人。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限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方式是: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还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可以主张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方式是: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
债权转让中债务人抗辩权行使有以下两点: 1、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债务人对原债权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诉抗辩权、合同撤销抗辩权、已履行债权的抗辩权、债权无效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2、权利转让后,
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转让前的债权债务一般不予承担,但原股东没有实际出资时转让股权的,公司可以要求新股东承担出资责任,或者可以要求原股东承担出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