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担保物权的实现顺序具体如下: (1)同一物担保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债权时,应当先就顺序在先的债权行使担保物权; (2)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意定担保物权,即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 (3)如果同一担保物上同时存在抵押权与质押权,若抵押权先于质押权成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即使是享有抵押担保的债权,也应当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以下顺序获得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保证与抵押担保的顺序可以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实现,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则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抵押权顺序也叫抵押权的次序,是指同一财产上有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次序。 抵押权的顺序,直接影响抵押权人能否得到充分的清偿,所以这也是抵押权人的一项权利,一般称为顺序权,或次序权。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的顺序为:如果当事人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抵押担保是债务人提供的,则先由抵押财产清偿,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顺位抵押担保合同中抵押权实现的顺序为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多个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则按照抵押登记办理的时间顺序,其次是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
抵押权顺序也叫抵押权的次序,是指同一财产上有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次序。 抵押权的顺序,直接影响抵押权人能否得到充分的清偿,所以这也是抵押权人的一项权利,一般称为顺序权,或次序权。
抵押权担保清偿有优先顺序,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该抵押财产进行优先受偿。
抵押担保的实现情形,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
该情形属于混合担保,混合担保中的优先偿付顺序一般是有约定的从约定,不必区分担保类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
债权人清偿顺序同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物拍卖清偿顺序按照以下规定清偿: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