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3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不允许异地起诉,须遵循“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即被告在哪个法院辖区,案件就由哪个法院管辖。当事人所在地,既包括当事人住所地,也包括当事人经常居住地。住所地,对于公民来说是指该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对于法人和其
起诉离婚的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要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一、被告不在中
夫妻可以在异地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可以到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见起诉离婚时可以异地进行的。 前面所说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
夫妻两生活在异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向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所需流程是: 1.写好离婚起诉书;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
夫妻双方打算离婚的,如果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居住,那么有如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
协议离婚不可以在异地办理,必须要男女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夫妻在异地起诉离婚需要的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夫妻分居都在异地,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该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司法实践中异地是可以起诉离婚。离婚诉讼,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对方离开户籍地满一年,开具居住证明后可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
离婚前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仍需双方共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