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是生效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人不给利息,借款还没到期的,则当事人不可以提起诉讼,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经过协商仍然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条没写还款日期利息应当由双方约定,但是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借条没写还款日期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之规定,在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出借方可以要求借
借款未约定利息在起诉时要求利息的,通常而言不能获支持。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因此贷款人不能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而利息约定不明的,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以外,当事人能够协议补充,或者以其他方式确定利息的,起诉仍能获得支持。
借款合同解除后计算利息的方法是:一般按照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计算,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是可以约定违约金和逾期利息的,出借人可以对逾期利息、违约金择一主张或者一并主张,若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则超过的部分不会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
提前还款不可以扣除到期利息。法律规定明确禁止借款时现行将利息在本金中扣除的做法,如果出借人先行扣除了利息,其需要承担的后果就是借款人可以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敖数额支付利息。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了,也就是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使用借款的时间计算利息。
利息交付的期限,首先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办理;对于利息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当事人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会引起借款利息纠纷的情形有: 1、口头约定形式; 2、书面约定借款,但对利息无约定,此种现象发生纠纷,一般情况下法官都认定无利息约定,理由是既然以书面形式约定了借款,而在书面约定中无记载利息的约定,所以,法官在判断和确认证据上首先内心确信为
借款合同中的利息过高可以解除,合同解除的方式有约定解除、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