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公司不可以说解散就可以解散,还需要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公司散伙的时候,其清算手续和流程一般是要求先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接着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或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
公司倒闭遣散员工的补偿金计算方法:应当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且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
公司未依法清算就被解散的,债权人依然可以向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主张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
公司解散,应当进行清算。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财产在未依法清偿前,不得分配
关于解散公司的规定是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
公司法规定解散公司的原因如下: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解散公司要清算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根据相关规定,被解散公司未依法成立清算组,可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妨害执行的措施;被执行人仍不成立清算组,可以委托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合同解除不会导致公司解散。导致公司解散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但不包括合同解除这一项: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
司法解散公司的构成要件: 1、股东须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2、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3、继续存续会使股东权益受到严重影响; 4、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以及其他途径不能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