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所谓霸王条款一般是指,经营者单方面制定不平等的合同、通知、声明、店铺通知或行业惯例,规避法律义务,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责任,限制消费者权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为大多数消费者所憎恨,因为个体企业使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失衡、强加于消费者的不平
霸王合同,即法律上所讲的格式合同,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霸王合同是普遍侵犯合同制定者相对方权益,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为减轻造造人的责任而单方面制定的规避法律义务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霸王条款是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以此限制消费者权利、侵害群众利益。霸王合同是普遍侵犯合同制定者相对方权益,减轻或免除制定者方责
“霸王条款”,确切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只是凝聚了极强烈的感情色彩的一种情绪化表达。在法学理论中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格式合同”,即为重复使用不经双方协商而预先拟订条款的合同。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
合同霸王条款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条款。霸王条款严重侵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导致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对等,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霸王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且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该条款合法;如果霸王条款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该霸王条款不合法。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
首先,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合同的霸王条款,在法律上主要是指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在这种情况下,格式条款的相对人,可以依据合同法第39条以及第40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或者确认格式条款无效。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合同法霸王条款不一定无效。如果霸王条款并没
电子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的标的可以为交付商品,也可以为提供服务。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
霸王条款是指自然人或者经营者为了逃避法定的义务,减少自身所负的责任,而制定的一种不平等的格式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