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4
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判刑要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及犯罪情节确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民法典高空抛物被砸中由实施抛物行为的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实施侵害行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事后可及时向侵权人追偿。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人一般是是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包括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使用人及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承担责任。或者实施高空抛物的行为人以及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责任。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情况如果找不到侵权人,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即整栋楼业主适当补偿。
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财产损失,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情况属于重大交通事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交通事故有以下情形属于全责: 1、追尾; 2、逆行; 3、倒车; 4、滑车; 5、开关车门; 6、违反交通信号; 7、未按规定让行的; 8、其他依法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
犯罪行为有以下条件的,才会构成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 4、侵犯的客体为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量刑标准是: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
首先,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损害他人财物量刑的标准是根据是否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
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条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主体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