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当事人在外地一般只能诉讼离婚,离婚流程包括: 1、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起诉状以及副本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2、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 3、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 4、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 5、调解无效,法庭对案
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 民政部宣布,经国务院同意,2021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在外地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并且有前提条件,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在原告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外地不能办理,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向被告人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
如果是协议离婚是不能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的。诉讼离婚中,首先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等其他法定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
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外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有以下: 1、双方可以采取协议离婚,夫妻任意一方回到男方或女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双方结婚时办理结婚登记的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双方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则由原告到被告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2、
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外地,双方可以采取协议离婚,夫妻任意一方回到男方或女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双方结婚时办理结婚登记的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双方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则由原告到被告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办离婚手续可以在外地办,但是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离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向原告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也就是可以在外地办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只能在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能异地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在外地办理; 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可以到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协议离婚手续不能异地办理,应当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
如果所谓外地是指双方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则只能进行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分别在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被告经常居住地、被告居住地起诉。 协议离婚的话,需要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在外地办理离婚的方式是:向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起诉状上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向法院提交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应当对案件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调解无效的,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