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抽逃出资后再补回出资的构成抽逃出资罪。抽逃出资罪的量刑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概念是: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属于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行为。
属于抽逃出资的情况: 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4、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5、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抽逃出资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暗中撤回所缴出资,不被人所知。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抽逃出资罪的情形有: 1、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 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3、抽走货币出资,以其他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帐等。
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如下: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
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抽逃出资的认定标准: 1、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2、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故意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 3、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股东抽逃出资的连带责任处理情况如下: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要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标准有: 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有: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