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债权人能免除连带责任人的债务。如果连带责任人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被免除的债务就全部或者部分终止;如果连带责任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债务未终止,连带责任人仍然要履行其义务。
具有法律规定的法定情形可以免除连带责任人的担保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
债务免除会导致债权债务关系终止。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
连带债务人也能免责。如果债权人免除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的,则该部分债务人不需要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另外若担保人或债务人能够证明债权人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的,可以拒绝还款,并且合法免责。
1、同时式执行。 即对两个以上的连带责任被执行人实行同时发执行通知书,又分为两种方法,一是对各被执行人同时采取全额执行强制措施,然后合并被执行财产,完成法律文书的指令。二是按份合并执行法,即按照法律文书指令的给付内容先分到各被执行人头上,然
根据规定,连带债务人应当就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行使追偿权,即只能主张其他连带债务人各自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内未履行的部分,而不是就该超出部分要求其他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此外,为了合理平衡享有追偿
1、执行前:如果贷款刚提交资料,还未通过审核。那么借款人可以及时联系贷款机构,要求退出联保,如果贷款机构同意,就可以取消该次贷款,那么同时就可以免除借款人的连带责任。 2、执行中:如果联保贷款已经执行,借款人想要免除连带责任,就需要贷款中所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
当事人进行债务免除的效力包括有: 1、免除发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力;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 3、免除债务是债权人的权利,但债务的免除不得有害第三人的权利。
因使债务消灭的结果,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归于消灭。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灭;债务一部分免除的,则仅该免除部分消灭。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免除债务,而无消灭全部债务的意思表示的,除该债务人应分担的部分外,其他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