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5
法院对于超出赡养人生活必需费用的部分可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民事诉讼法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的合法财产,在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情况下,应当对被执行人一切可能的财产进行执行,以维护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也就是说,维护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的法益要大于职工个人住房的法益。
被执行人有以下方法可以上交执行款: 1、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将执行款直接交到对方当事人手中,在交付后让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留存; 2、也可以将执行款交到执行局,执行局会依程序交付给对方当事人。 一、失信名单一般需要一至三年才能消除。分析如下:
如果法院执行,一般来讲是发协助执行通知书到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在发工资时直接将被执行人的钱扣下或者划拨到相应的账户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
被执行人的配偶能否追加为被执行人,要视情况而定。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意味着直接通过执行程序确定由生效法律文书列明的被执行人以外的人承担实体责任,对各方当事人的实体和程序权利将产生极大影响。因此
被执行人执行的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如果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如果是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
被执行人一般情况下都执行以下内容: 1、申报财产、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 2、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扣留; 3、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查封、扣押; 4、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等。 向人民法院申请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也就是说,最长超过2年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将会被删除。
申请执行人是民事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根据生效法律文书,采取执行措施的当事人。一般是民事诉讼中的胜诉方,即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人。由于中国民事执行程序一般因权利人的申请而开始,因此,民事执行中的权利人和申请人常常是一致的,司法实践中
公司是被执行人的,法人代表在通常情况下没有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即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若法人代表因重大过错导致公司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