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法律常识

重大失实犯罪必须证明的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2.09.09

专题首页 法律短视频 律师说法 专业问答
行动指南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市场的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指资产评估报告、验资证明、验证证明、审计报告等中介证明。其中资产评估报告,是指资产评估人对公司的物产、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折抵资本经过评估所出具的报告,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同成立的发起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为自己股款折资本的,其在公司中所持的股份数额,应由资产评估师评估;公司解散时,对其资产也应当评估。根据国务院1991年11月16日发布的《国有资产管理方法》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以下简称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1)资产拍卖、转让; (2)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 (3)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4)企业清算; (5)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进行资产评估: (1)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 (2)企业租凭; (3)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国有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资产评仿师在评估后应当如实提供评估报告或者证件。所谓验资证明,是指由验资机构及其人员在公司成立时,对股东是否出资、是否足额出资以及出资是否到位等核实查验后所出具的证明。所谓验证证明,是指法定的验资机构及其人员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如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进行审查后提出的证明。所谓审计报告,则是审计机构及其人员对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公司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变动情况表,连续3年以来的经营状况,公司的合并、分立等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后所作出的报告。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首先、要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工作认真负责,完全因受蒙蔽无法发现或确因水平、能力的限制而没有发现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严重不负责任,既可以表现为该为而根本不为、也可以表现为马马虎虎草率应付,不认真而为。前者如资产评估时不评估,验资人员不验资,验证人员不验证、审计人员不审计等等。这种完全的不作为是以过分相信为基础的。过分相信,应有相当的基础,如公司经营作风好、资信能力强等。如果明明知道公司经营管理混乱、资信能力很差,不讲信用而仍不作为甚或收受贿赂的,则不能以过失论,构成犯罪,对之应以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论处。后者如走马观花,不作全面认真仔细的审查、核实就出具有关证明文件。其次,必须造成了证明文件重大失实。失实,是指证明文件有虚假内容;重大失实,则是指内容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出入,与事实不符,如全部内容失实,重要内容失实等。最后,必须造成了严重后果。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或虽造成危害后果但不是严重后果,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严重后果,主要是指给国家、公司、股东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的;造成市场秩序甚至社会严重混乱的;等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其他单位或个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所谓资产评估人员,是指法定资产评估机构中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承担资产评估职责的人员;所谓验资人员,是指法定验资机构中的注册会计师等承担验资职责的人员;所谓验证人员、是指法定验证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信性进行审查、核实的人员:所谓会计人员,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中的会计师;所谓审计人员,是指审计师事务所中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公司在合并、分立、清算时的审计业务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进行审计的人员;所谓法律服务人员、是指律师审务所中的律师以及其他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至于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则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造成证明文件的重大失实,并产生严重后果,却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有预见但却轻信能够避免,因而造成证明文件的重大失实并发生了严重后果。故意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论处。
律师普法
  • 重大失实罪必须出具证明文件吗
    重大失实罪必须出具证明文件吗

    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要件包括:客体是国家有关市场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为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2020.11.26 123
  • 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哪些情形需要出具证据
    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哪些情形需要出具证据

    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要件包括: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市场的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具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人

    2020.08.09 164
  • 雇员犯了重大过失的哪些情形分别是哪些?
    雇员犯了重大过失的哪些情形分别是哪些?

    员工重大过失情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其他。员工重大过失是没有具体情形的,重大过失是一种过失状态,员工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020.07.10 195
专业问答
  • 未成年人犯重伤罪哪些情形必须判刑

    已满十四周岁的就要对重伤承担刑事责任了,就是要判刑。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2022-05-09 15,340
  • 信用卡诈骗罪必须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包括: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

    2023-08-03 15,340
  • 当庭认罪必须所当场判明的情形有哪些?

    1、所谓当庭自愿认罪,是指被告人当庭自愿承认被指控的犯罪。 2、是否构成当庭自愿认罪,实践中主要把握三点: (1)认罪须在当庭,被告人在侦查、起诉阶段认罪,而当庭不认罪的,不能构成当庭自愿认罪;有的被

    2022-11-12 15,340
  • 重大失实罪的刑事责任的证明文件有哪些?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2022-10-02 15,340
法律短视频
  •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认定标准 01:24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认定标准

    如果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就构成了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

    1,373 2022.04.15
  • 离婚必须要的证件有哪些 01:21
    离婚必须要的证件有哪些

    离婚必须要的证件有哪些?如果是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的话,那么必须带着材料,是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还有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要注意必须是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还要注意,户口本上必须是盖着已婚的章,如果户口本上没盖已婚的章通常

    789 2022.04.17
  • 刑法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01:19
    刑法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刑法从重处罚的情形是非常多的,缉毒人员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包庇他人涉及走私、贩毒、制造毒品、向未成年售卖毒品等行为,会被从重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领导他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从重处罚;刑讯逼供或者使用不正当手法逼迫他人提供违背事实的证据

    3,432 2022.04.15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重大失实犯罪必须证明的情形有哪些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