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建设工程初验应具备的条件是: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必须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必须签署工程保修证书,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工程竣工预验收会议程序:公布参加竣工验收单位的名单和验收组成员的名单;宣布验收方案,征求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和有关技术资料;对工程实体检查,规划消防环保部门评价发言;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宣布竣工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与将要承包的工程的资质等级相符;注册资本符合要求;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等。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内容: 一、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备案目录由备案部门填写; 三、工程概况; 四、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 五、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六、整改通知书。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
建筑工程达到下列条件才可以进行竣工验收: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检结果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等。
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
工程竣工验收应满足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等条件。
监理的竣工工程进行预验收的程序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再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最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1、工程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用地许可证、红线图、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等前期资料。 2、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主要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施工试验记录、施工记录、功能性试验记录、测量复核记录、隐蔽工程检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是由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在《竣工报告(竣工验收申请)》上签字盖章。建设单位同意后组织由建设、监理、设计、勘察、施工、政府(建委监督站)等单位共同参加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