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如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一方,认为对方存在过度医疗的,需要提出证据,比如对方无医嘱、非必要的情况下使用了非医保类药品等。对方可以起诉当事人和保险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提出对用药合理性、以及用药与本次事故关联性进行鉴定,法院会根据鉴定意见核定对方要求
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由什么机构负责的问题,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如果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
交通事故起诉时可选择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为异地时,则需要到该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一般是医学会。医学会分为三级,适用条件不同,具体为: 1、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如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15日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分级是: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
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
主要由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各级地方医学会及中华医学会。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如果是一个市辖区的,那么就是在该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县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当就是当地的市、县的卫生局的医学会等。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
各级地方医学会及中华医学会。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如果是一个市辖区的,那么就是在该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县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当就是当地的市、县的卫生局的医学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