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一)门诊就医阶段病历材料。 门诊病历既包括患者在被告医院的就诊病历,也包括在被告医院就诊之前或之后相应治疗求医的问诊材料。 门诊病历材料,特别是涉及到后续治疗、病情诊断以及过去医院临床门诊的病历材料都非常重要。 (二)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所认可的鉴定机构鉴定。 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之后,可以通过向办案的交警机关申请,由交警机关委托法医鉴定机构;还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后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委托进行鉴定。
医疗损害鉴定机构并不是政府的机构。医疗损害鉴定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医患双方协商共同向当地市级医学会发起申请。第二种是被害人向法院起诉后,由法院委托相应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这时候负责医疗损害鉴定的机构是随机抽取的,可以是医学会,也可以是具备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不是政府机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可以是医学会,也可以是具备相应的医疗损害鉴定资质的社会办司法鉴定机构,但无论是医学会还是司法鉴定机构,都不属于政府机构,属于社会性质的机构。
各级地方医学会及中华医学会。 1、第一级医疗事故鉴定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如果是一个市辖区的,那
首先,为了鉴定结论能被公安机关和法院认可,需要选择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 关于鉴定机构资质查询,可以通过当地的司法局进行查询和询问公安机关、法院,一般上网查询就可以得知。 其次,也是对当事人最重要的一点,在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中选择对自己有利的
伤残鉴定机构的选择主要应当选择有合法资质、信誉卓著、办事公正的司法鉴定机构。或者是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鉴定机构以及在受诉法院所在地有办公场所的鉴定机构。其中选择受诉法院所在地的鉴定机构主要是通过考量后期需要鉴定人出庭举证以及需要重新鉴定等情形时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 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共同设立。专家库应当包含医学、法学、法医学等领域的专家。
诉讼程序中司法鉴定机构的选择如下:自行鉴定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医疗纠纷处理的依据,行政鉴定是行政机关处理医疗纠纷的依据, 如果没有争议,经法院审查合法,也可以作为诉讼案件定案依据。 司法鉴定除具有一般鉴定的属性外还具有司法权威性,在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