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劳动争议包括以下范围:当事人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如下: 1、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2、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
劳动监察组管辖范围:第一,两年内发生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行为;第二,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造成投诉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第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范围,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
企业兼并纠纷管辖的确定: 1、因兼并协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企业兼并中涉及企业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企业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企业兼并纠纷管辖适用民事诉讼法。
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确定标准如下: 1、一般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由约定地点人民法院管辖。
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有: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纠纷;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夫妻共同利益的纠纷;以及转让已受清偿的债权的纠纷。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而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所以工程款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股权确认纠纷主要包下列情形: 1、因公司未依法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产生纠纷; 2、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时间范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需要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的那天起开始计算。但是从权利受到损害那天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会再进行保护。出现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相关规定有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