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劳动监察受理范围: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4、涉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
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范围是: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
劳动仲裁不受理范围有:劳动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引发的公房转移纠纷。员工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残疾等级鉴定的结论,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所产生的争议。个人或家庭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个体工匠、帮手和学徒之间的纠纷。农村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以下人员作为自己的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劳动仲裁委受理范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
劳动仲裁受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范围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解除、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包括:劳资双方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有三个。劳动监察受理范围包括: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两年之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且由受理投诉的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的案件有: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