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离婚案件属于一般民事案件,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失踪的,则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离婚的起诉地点: 1.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案件在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案件一般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对不在中华人
起诉离婚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如下证件:离婚起诉状、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有孩子的,还应当提供孩子出生证明和户口簿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材
起诉离婚一般需先去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离婚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案件属于一般的民事案件,适用一般管辖。起诉需要递交起诉状。
诉讼离婚案件中,首要的问题就是诉讼管辖问题,即一方应当向何地法院起诉的问题。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
协议离婚的,离婚是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诉讼离婚的,是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寓居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许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离婚起诉的地点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夫妻一方想要起诉离婚的,可以到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原住所地的,向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2、如果夫妻的其中一方离开了住所地超过了一年,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3、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了住
(一)一般离婚诉讼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原告住所地与常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原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寓居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许宣告失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