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4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债权人与保证人另有约定的以外,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可以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但是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扭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
一般保证责任是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负补充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务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仅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完全消偿债权的情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后,不可以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未起诉保证人,保证人还是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属于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主债权的全部、利息、违约金、损害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
债务人预期违约,保证人可以提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需要提前承担,因为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具有从属性。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的追偿权指的是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 追偿权的范围大体包括: (1)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付的财产; (2)为履行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其他费用; (3)各种费用的利息; (
担保人死亡的,其责任还是要承担,可以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其担保责任,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担保人则需要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担保人死亡继承人需要承担责任,前提是继承人继承了担保人的遗产。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担保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那么继承人则无需承担责任。
不需要。但是债权人可以要求用借款人的遗产偿还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
可以。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保证期间是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开始起算。 保证合同为从合同,债权人对保证人的权利从属于主债权,依据保证的从属性,在构成预期违约的情况下; 既然主合同的请求权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提前行使,债
债权人死了,债务关系仍然存在,此时继承了债权人遗产的继承人就会成为新的债权人,担保人仍需要对新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至于保证责任如何承担则根据与死亡的债权人的约定确定。 债权也属于债权人的合法财产,所以是可以作为其遗产被其继承人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