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民事诉讼起诉的法定条件是: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⑴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⑵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
民事裁定书撤诉后,还是上诉期内的,能再上诉。当事人去人民法院撤回上诉后,是否还可以再次提起上诉,应当根据以下情况进行确定: 1、当事人撤回上诉后,裁定书还是上诉期内的,当事人可以再次去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撤回上诉后,裁定书已经过了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原则如下: 一、全部赔偿原则,附带民事诉讼实现全部赔偿原则,不仅有充分犯法律依据,而且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二、过错责任原则,因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使被告人遭受物质损失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减轻或者免除被告人的赔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是: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是: ⒈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 ⒉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 ⒊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
如果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民事诉讼能网上立案,立案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应当载明以下几个事项: 1、原告的详细信息; 2、被告的基本信息; 3、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原告所提出的证据以及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