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五大类: 1、污染环境类; 2、破坏资源类; 3、食品药品安全类; 4、英烈权益保护类; 5、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类。
在环境污染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采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1、行为人在事实上实施了致害行为; 2、损害结果发生; 3、行为人的致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此外,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与行为的违法性不是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环境污染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
环境污染纠纷中,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由污染者承担。特殊的是,环境侵权提起民事诉讼的,由造成环境污染的一方还要就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的程序为: 1、原告到法院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
1、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提出反诉请求的,不予受理。 2、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原则上适用人民陪审制。当事人申请不适用人民陪审制审理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决定不适用人民陪审制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共利益是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确定的重要基础。我国现阶段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应当包括环境污染、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国有资产流失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案件。
(1)由不可抗力造成并且行为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环境保护法规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2)受害者自我致害。污染损失由受害者自身的责任所引起的,排污单位不承担责任。
我国环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根据法律规定,在污染环境致人损害案件中,行为人应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而受害人不需证明行为人的主观过错。
(1)纠纷双方自动和解。 (2)调解解决。即由纠纷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出面,协调纠纷双方,弄清纠纷事实,协商解决办法,最终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 (3)行政调解处理。是指有关行政机关在对环境纠纷做出处理决定之前先行进行调解的方式,是当前解决环
环境民事责任,是指因违反环境保护法规污染破坏或损害环境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