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可以,一般离婚案件是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可以的。
原则上需要在男方户籍地起诉离婚,但若男方存在以下情况的,女方可以在自己户籍地起诉离婚: 1、男方独自离开夫妻共同居住地一年时间的; 2、男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3、男方被监禁的; 4、男方不在境内居住的; 5、男方下落不明的。
男方在外地是可以离婚的。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户口地外不可以办离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在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可以到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都离婚住所地超过一年的是可以异地起诉离婚的。
男方在外地可以离婚。 1、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或者共同到法院诉讼离婚。 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双方对于离婚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案件是可以在外地起诉的。具体而言,在双方不在原结婚地的情况下,那么是可以进行异地起诉的,法律对此的具体规定主要是,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
一般不可以。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离。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只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也就是说到男方还是女方的住所地办理都可以,法律不限制。
若是女方起诉离婚的,通常需要到男方的的户籍所地法院起诉离婚,男方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到男方的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若是男方起诉离婚的,原则需要到女方的的户籍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不能到男方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 起诉离婚的管辖规定有: 1、起诉离婚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要去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