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人民检察院对贪污贿赂案件,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这三类案件根据不同的标准,只有达到标准的都会直接立案侦查。
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侦查。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法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最高院关于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 1、侵占别人公私财物达到一定数额,将构成犯罪,侵占财物数额达到当地数额较大的标准,拒不退还的,依法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别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数额,应当
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规定的不能减刑的三类人,并不是不适用减刑,而是严格限制其减刑,这三类人是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相关规定的名称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
陕西省关于贪污案立案标准是:行为人在陕西省贪污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或者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但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现行司法解释的规定,贪污罪的立案标准为“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其中前者必须是被告人实施贪污行为,所形成的涉案金额达到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而后者则是当被告人的贪污数额仅为1万元以上但不满3万元时,有较重情节的,也可以对其予以
贪贿犯罪立案标准即受贿罪的立案标准:1受贿金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的情况下,但有其他较重情节的; 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多次索贿的。其公安机关即可予以立案
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侦查。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
盗窃罪量刑标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司法解释,涉嫌贪污罪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