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可以。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主要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以及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时,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全归无效,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一般说来,因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而中断诉讼时效的,应自诉讼终结或者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裁决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时效期间;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的,应自执行程序完毕之日起重新开始
欠条本身没有时效限制,如果是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中断,法定事由为: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期间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
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区别:①适用情形不同。诉讼时效中断适用于“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比如在诉讼时效还剩十天时,债权人被突发洪水围困20天,依法;诉讼时效中止
诉讼时效中断后一般是中断的事由消除了之后,就可以马上进行计算了;而且在计算的时候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提出诉讼时效的中断当事人的申请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
一般来说,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法律另有规定的,则依照其规定。此外,最长的权利保护期间为二十年。但是,如果发生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就会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具体地来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对诉讼时效
第一,当事人一方死亡,要等候继承人是否参与诉讼案件的。第二,当事人一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也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三,代表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止,还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第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应当中止诉讼
诉讼时效届满主要会产生下面几种法律后果: 第一,权利人无法胜诉。虽然过了诉讼时效,权利人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法院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权利人的权利随着诉讼时效的届满失去了法律保护,因此就算提起诉讼也无法胜诉,会被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