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外地在特殊情形下也可以起诉离婚。当事人在我国起诉离婚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人在外地可以在外地的法院申请诉讼离婚。回登记结婚地户口处办理则不用诉讼。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
在国外可以起诉离婚,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在外面打工能离婚的。如果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果双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婚外情不可以起诉,婚外情属于道德范畴,无法起诉。法院不会受理。但如果过错方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是触犯了重婚罪,可以到法院起诉。此外,如果因为婚外情导致感情破裂,当事人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且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如果遇到人在外地,不方便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诉讼,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但要以诉讼方式才可以。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回登记结婚地户口处办理则不用诉讼。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那么有如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外
婚外情可以起诉,但一般的婚外情属于道德范畴,法院不会受理。法院会受理的情形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婚外与他人登记结婚等,且前述情形涉嫌重婚罪,除需承担民事责任外,还会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女方单方面起诉离婚,并不一定能离掉。 法院审理离婚诉讼,判断应否判决准予离婚是有严格条件的。从《民法典》第1079条第2款规定来看,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在离婚案件中,原告方有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责任,人民法院将
外地人起诉离婚能在本地进行。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地是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是可以在本地起诉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