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夫妻离婚时一方通过变卖、转移、无偿赠与等的方式处理夫妻共同财产,而另一方不知情的,就可认定转移隐匿共同财产。被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就认定为对夫妻财产的转移。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对于离婚后,另一方
法院认定转移和隐匿财产的依据是再短时间内有大额资金的进出,且该类资金的进出与离婚前差异是很大的。 认定转移资产的行为的标准是: 1、短时间内有大额资金的进出; 2、且大额资金的进出不能做合理解释; 3、该笔大额资金的进出与离婚前的流水相比是
认定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是转移已有存款,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私自出售房屋,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私自无偿转让或者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离婚时财产被一方转移可按如下方式处理: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或离婚判决后,另一方发现有转移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若尚出于离婚诉讼中的,则可以请求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对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1、对方将财产无偿赠送给对方的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 2、对方已不合理的价格出卖夫妻共同财产给亲近的人; 3、对方偷偷办理一张银行卡,将存款转移进去。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对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1、对方将财产无偿赠送给对方的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 2、对方已不合理的价格出卖夫妻共同财产给亲近的人; 3、对方偷偷办理一张银行卡,将存款转移进去。
界定夫妻间恶意转移财产的方式为当事人在法院判决文书生效后如果通过转移,隐藏,变卖财产等方式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则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对于夫妻间恶意转移财产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支付令。
1、夫妻一方有隐藏、变卖、挥霍等行为的,都可认为存在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 2、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统一度量标准评估分配。由《
以下四种情形以及结合法理,区分是否为主观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资产应从行为上看,如果具有很明显的非法侵占或者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意图,并且也完全能够实现这种意图,主客观能够相互统一,这种情况就应该认定为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1、转移存款,
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 1.离婚诉讼案件中未如实申报,且在离婚诉讼期间擅自取走款项,且未能举证证明其合理用途,其行为构成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诉讼期间未经对方同意无对价的擅自转让股权给成年子女,视为恶意转移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