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1、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 2、债权部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企业债权
双务合同抗辩权的行使法律性质是: 1、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 2、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适用于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情况下; 3、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适用于有先后
双务合同抗辩权的行使法律性质是: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先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其实是同一个概念。即在有履行顺序的合同中,赋予后履行一方的抗辩权。 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其请求履行的权利。
债权确定期间的意思是债权人登记债权的时间,如果债务人破产,债权人需要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在法院确定的期间内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债权确定期间是指债权人登记债权的时间,债权申报的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公司债权人是指以公司作为债务人所形成的债的关系中有权请求公司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主体。 公司债权人可分为主动债权人、被动债权人、社会债权人以及公司债债权人,此分类是依传统民法以及针对公司制度所为的分类。
侵权行为之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而使他人遭受损害,行为人依法应对受害人承担责任,构成侵权行为之债。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1、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 2、债权部
债权转让通俗的意思就是指债权人把债权的权益转让给其他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有偿转让和无偿转让。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债权转让后要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协议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方式将债权移转于第三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委员会是遵循债权人集体意志,负责管理人活动以及破产程序的日常监督,处理债权人会议授权事项的常设机构。 债权人委员会有助于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保障债权人会议职能的有效执行,并在债权人会议闭会期间对破产程序进行日常必要的监督。可见,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