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三种抗辩权有以下不同: 1、主张权利人不同,先履行抗辩权的权利人是合同中的后履行义务一方,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是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都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2、法律义务不同,主张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有通
三者的联系为: 1.目的相同。无论何种抗辩权,其目的都在于能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维护当事人的权利;维护交易次序,增进当事人之间的协作。 2.适用范围相同,三者只能发生在双务合同中。 3.三者权利效力相同,行使方式相同。 三者的区别如下:
三种抗辩权的区别是: 1、主张权利人不同。先履行抗辩权的权利人是合同中后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是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双方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2、法律义务不同。主张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有通知和举证两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法律规定的抗辩权种类有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 1
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且当事人在一审期间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 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
不安抗辩权,通常指的是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的情况时,在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根据《合同法》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对于应该先履行债务的
在法律上,后履行抗辩权一般指的是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时,对方当事人针对这一行为有权利拒绝应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请求履行的一种权利。 此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后,有先后履行的顺序,首
在法律上,后履行抗辩权一般指的是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时,对方当事人针对这一行为有权利拒绝应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请求履行的一种权利。 此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后,有先后履行的顺序,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