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
劳动合同是可以有附加协议的,可以对劳动者相关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应当遵照执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如果双方当事人要订立劳动合同的,是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劳动合同才有可能发生法律效力。
不合法。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应当是劳动者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结果,不能是公司单方面修改的结果。
劳动合同中是能够约定违约金的。在劳动合同中,只允许就劳动者进行专项培训服务期事项和禁业限制事项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
无效合同中以下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约定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的条款;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无效的,涉及争议解决的合同条款依然有效;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条款仍然有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百六十七条规定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房屋价格是关系双方利益最主要部分,合同上不仅要写明总价款;买方的付款方式;付款条件都要一一写明。
买卖合同必备条款: 1、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 2、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 3、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4、违约责任; 5、解决争议的方法。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
是的,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就是不合法的,该合同就是无效的,劳动者而已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申请认定该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里不写明工资是不合法的,这样这一份劳动合同就无效,等同未签订。
解除劳动合同备案,双方签字就算认可,即可生效,备案不是必须的,这是用工方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不备案,也不影响合法劳动合同的效力,产生不利后果由用工方承担。
合同无效并不是所有条款都无效,其并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并且合同存在部分无效部分有效的情形,对于无效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当合同确认无效时,会导致返还财产、折价补偿和赔偿损失三种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