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6
担保连带责任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 连带责任担保和一般担保的区别有五方面的不同,分别是; 1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
我国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一般情况下,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此时数个债务人之间所负的责任即为不真正连带责任。
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时间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时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当主合同不存在或者已经结束,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或者保证期间届满的时候,连带责任保证解除。
一般情况下,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此时数个债务人之间所负的责任即为不真正连带责任。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
连带责任的担保期限一般由担保人与借款人进行约定,如果未约定担保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中断,并非一律不能中断。 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